税务会计师(中级)
一、项目背景
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对税务活动的全过程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与税务相关的财税工作进行全方位管理,侧重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涉税工作实操和应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事业单位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具有涉税资质的复合型会计人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健全,税务会计师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自2009年开展税务会计师专业能力项目至今,已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大量既懂财务又懂税务的税财复合型人才。该项目重点培养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涉税工作实操和应用,促进涉税人员掌握税法、通晓财务和防范风险,提升涉税人员税务管理水平,努力推进涉税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是中总协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培养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的重要体现。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
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财税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与纪律的行为;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税务会计师专业能力培训与考试的学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具备财会、财税、经济类等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且工作满5年;
② 具备财会、财税、经济类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财会、财税、经济工作满2年;
④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财会、财税、经济工作满4年;
⑤ 大专学历,从事财会、财税、经济工作满5年;
⑥大专以下学历(指取得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证书),从事财会、财税、经济工作10年以上并且年龄在30岁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税务会计师专业能力考试:
1.因违反《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而受到惩处记录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考试科目
1.专业知识(一)考试,重点考查《税务会计实务》《税法解析》相关内容;
2.专业知识(二)考试,重点考查《税务风险管理》《税收策划》相关内容。
四、证书颁发及证书查询
通过税务会计师专业能力考试的学员,获得中总协颁发的《税务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
颁发的证书可分别在以下网站查询:
《税务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可在中总协网站www.cacfo.com查询;
《培训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http://ethrss.cn/查询。
报名咨询热线:
合肥:黄老师 18919686522
宣城:蔡老师 18956301133
阜阳:李老师 18955887783
安庆:李老师 18956937005
芜湖:吴老师 18900531313
马鞍山:吴老师 18955568156
淮南:缪老师 18949660599
滁州:赵老师 18900501672
六安:裴老师 18919793176
蚌埠:王老师 18900529929
淮北:刘老师 18956187235
宿州:张老师 18900571792
亳州:李老师 18956893328
池州:梁老师 18956695355
黄山:解老师 18955967360
铜陵:叶老师 1895626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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